法学案例分析大赛优秀案例:2021法学案例VS4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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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作业之案例分析

分析:1.胡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2.胡某因受到刘某的打骂而用竹扁担打刘并造成刘某死亡,危害后果严重,其行为显已构成犯罪。3.胡某打刘只是气头上的行为,并无预谋和准备,也不具有希望或放任刘某死亡的心理。

1县人民检察院以该案量刑畸轻为由,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

1、赠与、婚姻、买卖合同、侵权。2、赠与、买卖、侵权(财产权)都属于财产关系,婚姻关系属于人身关系。婚姻属于绝对法律关系,买卖合同、侵权、赠与都属于相对法律关系。赠与、买卖既包含物权关系,也有债权关系。

1,首先AB公司之间因为买卖行为产生的是一种双向(双边)的法律关系,同时又是一种横向的法律关系,即平权的法律关系。2,AB公司与工商局之间是一种纵向的法律关系,工商局基于主体关系的特殊,而采取的行为。

法律关系就是运用法律来调整社会关系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主体、客体、标的三个要素。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有一定资格、能力来行使法律权利,承担法律义务的自然人、组织。

1、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不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但其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不负责任。恋人之间无法定救助义务。

第一以红星出租汽车公司为被告,应是违约之诉,红星出租汽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可以宏达客运公司为被告,应以侵权之诉提起诉讼,属侵权行为。第三乙对甲不承担责任。因为乙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

乙可以不接货。因乙授予甲的代理权利已经终结。接受荔枝的行为本为甲无权代理行为,本是无效,乙事后接受,表明乙追认该代理的有效,即使无权代理有效甲不得强迫他人与自己交易。甲自己处理该批荔枝。

答,张军是否构成非法营运需要证明,因为按照当时的情况,执法大队没有可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张军是在拉客跑客运,按照执法大队的性质,提起行政诉讼,举证方是执法大队,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明,就面临着败诉。

国际贸易法案例分析

因此,国际贸易法的案例教学就具有了特别的意义。国际贸易法案例教学需要好的案例、好的案例教材。本教材正是为此而准备的。《国际贸易法案例分析》案例选择的标准。

买卖双方基本义务的划分按国际商会对CFR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起来,可作如下划分:1.卖方义务(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

1.不是,因为此时要约还未到达受要约人,还未生效,是撤回而不是撤销。2.不是,因为承诺必须是对一个要约所做出的回应,而先前的要约已经随着撤回而失效。3.不成立,不符合要约、承诺最基本构成要件4.不赔偿。

后来外商再次来访表示无条件接受我方上午的发盘,实际上已是外商对我方的一个新的发盘(只不过是他们提的条件和我方上午提的一样),能不能发生效力,取决于我方是不是接受,如接受就成立,反之不成立。

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责,因为水灾发生在7月,合同是签订于9月1日,合同签订前水灾已经发生。

[案例分析]根据国际贸易惯例,按CIF条件成交,卖方必须自费洽租船舶,并在约定期限内将其出售的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舶,且向买方提交有关单据,以履行其交货义务。因此,签订CIF合同时,卖方不能只考虑货源,同时还应考虑船源情况。

3.国际贸易中,是由卖方(托运人)与海洋运输公司(承运人)签订合同而到达目的港后,向买方或其他提单持有人(收货人)交货,如果货物有损,则是由收货人向承运人索赔。九、小组分工(GroupWork)案例分析报告攥写。

日商做法不合理——因为,日商于10月7日回电表示接受,虽然超出发盘有效期,但我方立即电告对方其接受有效,即我方表示接受日方迟到的接受,则属合同成立。所以。

法学专业案例分析从哪里找案例啊?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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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此观点者在认定前面的捆绑行为基本与上一观点相同,区别在于对过失致人死亡的情节,对于列车长其主观上完全无法预料的,即对于曹某死亡的结果对于列车长而言是意外事件,所以列车长仅对其非法拘禁行为负法律责任。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王某将自己的钱用金某的身份证办存折存入银行可以视为交给金某保管。(在这个细节上。

请针对上述案例,制作一份案例分析报告(包括简述案例,指出案例争议焦点及其法律适用,并从案例所涉及的法学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案例三:民事诉讼法案例李春与杜某系夫妻,二人同住甲市城关区无线电厂家属楼,但在老家乙市郊区有房6间。

其手持尖刀进到屋里,隔着被子猛扎,虽然对象错误,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在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预想加害的对象与实际加害的对象不一致,但在法律性质上是一致的情况。如甲预定杀害乙(人),因为把丙(人)误认作乙。

所以,本案例中张玉、李力、王军三人在未与其他l47名原告商定并经他们同意的情况下,就在法庭上放弃了诉讼请求,申请撤诉的行为是无效的。对于张玉、李力、王军三人申请撤诉的,法院一般会做出不予撤诉的裁定。

答案来自:《民法总论》试卷(一)及参考答案(1)赵某的父亲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赵甲的监护权?为什么?〔答案〕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只有父母确实无能力履行监护职责。

刑法学案例分析急急!!

(1)对于乙的死亡丙不用承担责任,而甲需要承担责任成立共同犯罪要求共犯之间要存在共同犯罪的故意,犯罪人对事实的发生具有同方向性。在案件中,丙并没有具有杀害乙的故意。

因此,甲又构成抢劫罪;至于在逃跑过程中拿刀威胁联防人员,因为没有产生后果,且联防队员不是执法人员,因此,该行为可以被抢劫罪所吸收,不能单独立罪。。请问怎么给甲的行为定罪?最好能具体分析一下。

共同犯罪是刑法中最难判断的问题。做这类的题,首先要判断实行犯的犯罪行为,并且要将所有实行犯的法益侵害行为进行逐个评价,评价后再判断犯罪形态。在评价完所有实行犯后再分析和评价教唆犯和帮助犯。

易法通解答:1.本案中,王某的行为应该属于故意伤害罪。虽然最后江某的伤是轻伤,但是王某在行为实施过程中,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

案例1、孙某因犯贪污罪被二审法院判决无期徒刑。交付执行后,二审法院发现本案判决确有错误,即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再审结果判处孙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问题。

人户抢劫的犯罪分子的入户行为,在实践中往往是到居民住宅破门撬锁,危害非常严重,这种入户行为本身就已构成本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只是由于抢劫罪的入户行为是其抢劫行为的手段行为的一部分。

1、主观罪过是间接故意。不以追求杀人结果为目的,但明知可能会造成杀人后果且放任结果的发生。因此,为间接故意。2、故意伤害致死。(1)林某的打人行为是针对对方故意实施的,且造成对方外表三处表皮轻伤。这足以表明。

首先奸淫幼女的案件由于涉及未成年人,应当不公开审理。公诉案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第一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但是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

第一第一段中对于甲拿的3000元没有疑问,不构成犯罪,但是另外那2000元甲主观上是借,客观上没有经过乙的同意,乙事后可以追认,如果同意借则属于借款,如果不同意则乙有返还的义务,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

贡献边际法的案例分析

A产品的保本点销售额和销售量是多少?A:50%,600,231,4.62B:70%,700,221,5.37C:50%,600,231,4.62D:70%,700,221,5.37解析。

变动成本率与边际贡献率之间是一种互补的关系,产品的变动成本率高,则边际贡献率低,创利能力小;反之,产品的变动成本率低,则边际贡献率高,创利能力高。问题二。

确定产品的保本点是保本分析的关键,也是本量利分析的核心内容。单一品种的保本点分析可以采用边际贡献法和基本等式法计算确定。(一)边际贡献法用公式表示如下。

边际贡献,国际会计英语中称为contributionmargin。边际贡献是管理会计中一个经常使用的十分重要的概念,它是指销售收入减去变动成本后的余额,边际贡献是运用盈亏分析原理,进行产品生产决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指标。

边际贡献的计算公式1、边际贡献=销售收入-变动成本=(单价-单位变动成本)×销量=单位边际贡献×销量=固定成本+利润。2、边际贡献-固定成本=利润。

边际贡献分析法的决策原则是在各种方案中,选择边际贡献总额最大的方案为优。计算边际共享时若有专属成本发生,需从边际贡献总额中扣除专属成本得到相关损益,选择相关损益最大的方案。

边际贡献有(“边际利润”或“贡献毛益)特殊性质。扩展:边际贡献是管理会计中一个经常使用的十分重要的概念,它是指销售收入减去变动成本后的余额,边际贡献是运用盈亏分析原理,进行产品生产决策的一个十分重要指标。通常。

1·所谓边际分析法,就是企业在管理决策时,不是根据全部成本投入来衡量一定的产出或收益,而是将增量要素投入带来的收益即边际收益,与增量要素投入产生的成本即边际陈本进行比较。

边际微变量与最优效用分析法的实施步骤如下:1、根据需求曲线和收入情况确定消费者的预算集。2、利用收入/价格比率确定消费者的斜率。3、利用斜率与需求曲线判断边际效用是否递增。

为什么加入法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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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加入社团,因为社团很好,好在哪里呢,以下几点。1,锻炼能力。越难进的社团、越难进的部门,便越能锻炼人。若有幸通过了面试,便要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去学着真正地去负责、执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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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问及为什么要加入协会,有什么优势,愿不愿意吃苦,你以前的经历等等。二、面试一般注意的问题:1、请自我介绍一下(最多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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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案例分析大赛优秀案例

1,由卖方即德国公司承担,因为卖方在装好货物发运后有即使通知买方的义务,在没有做到及时通知的状态下而产生的损失由没有履行义务方即卖方承担。2。该国际货物买卖适用的是CFR。

你之所以加入法学社,就是为了学习更多的法律和认识更多的朋友,这样将来在你遇到问题的时候,可以跟他们请教,即使是你将来自己开公司也是可以自己处理法务上的事情。通过学习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等。

案例:边际贡献法在企业短期生产经营决策中的应用 1.预测利润 上面有关各项变量之间的关系按下面的式子变化:利润=(p-v)X-F在上式中,若已知边际贡献和固定成本,便可求得利润。例如,某厂根据市场情况。

案例分析可以抓住其中的关键法律知识点和争议焦点进行分析评论。如针对某一问题,有几种认识,最终法院判决采纳了哪一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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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办理,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有问题。主刑故意伤害没错,从刑剥夺政治权利量刑上错了。判处死刑同时必须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参见刑法总则刑法种类一章。

1,属于的,产品的实际与商家所说的和描述的不一致2,可以,因为商家违反了实质性的主要交易条件,3,可以通过商品监管的相关机构进行仲裁。

2006年法硕(非法学)专业课真题案例分析我来答1个回答#热议#在你身边,你最欣赏哪种性格的人?夏之末20142014-12-09·超过22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知道答主回答量:220采纳率:0%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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