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案例分析大赛优秀案例:法学案例分析报告范文30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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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分析甲企业拒收乙企业提供的设备是否合法?答:甲企业拒收不合法,属于一种违约行为。因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关系是同一人格的关系,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实施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组成部分。

案例:最近,某服装厂将原来的简易厕所扩建为200多人公用的永久性厕所(10个蹲位),距我家住房很近,严重影响全家人的身体健康。我家多次向该厂提出,要求解决。厂方以“我们是全民企业,个人不得干涉”为由。

一、项链应当返还万雄夫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之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答题要求:1.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表达准确;3.字数不少于500字。【范文】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性质和要求第一,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

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物权案例。

该案构成乘人之危,杨树清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乘人之危的构成要件为:(1)他方陷入危难处境;(2)另一方故意利用他方的危难处境;(3)他方被迫接受了于其不利的条件;(4)该合同有时显失公平,有时则不一定。

1、(1)彩电买卖发生在7月,是在张某患精神分裂症之前,因此,对于合同的效力问题,不考虑张某患精神病的因素。(2)张某17岁,但每月有600元收入,并以自己的劳务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

1.本案是一起租赁合同之债的民事法律关系,其中主体是某市学术团体甲及乙宾馆,客体是租赁5个月的三套房间及租金一万,内容是某市学术团体与乙宾馆达成的租赁三套房间5个月共付租金一万的协议。

孙某应取得所有权。首先,丁某与罗某对手表的所有为属共同共有关系,处分该表时需双方一致同意。但本案中丁某未经罗某同意,属无权处分其次,孙某的行为构成善意取得,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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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刑法学(1)(2)本课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内容,讲授刑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旨在使学生系统掌握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各种原理、原则和知识,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

在课堂上,老师以自己心目中的法律为前提界定基本概念,讲述应有特征,阐释制度由来,分析实务案例,乃至痛批现行法律,大谈立法完善。学生密密麻麻记下笔记,以为老师讲的就是实定法本身。编者大二到大三学习刑法一整年。

试卷内容与题型结构:专业基础课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辨析题、法案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等。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题型结构及分值占比如下1、非法学。

一战暨南大学刑法学学硕,以高分被录取,备考期间积累了许多经验,特在此分享自己的考研经历和学习方法,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考研准备正在阅读这篇文章的同学,我相信一定正在考虑或者已经决定考暨大,无论你是哪种。

要将自由裁量变成合理的自由裁量,就需要一系列关于价值选择的方法论作为指导,来避免法官主观故意或是客观能力不足所导致的不公问题。审判工作作为一样非常具有技术性与理论性的专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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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2)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B.自然法学派认为: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是自然法;C.实在法学派认为: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是潜在的、形式上的“国家意志”D.社会连带法学派认为: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是社会连带关系的事实,“各民族的法律良知”成了国际法的唯一根据。

而作为大学生应当具备哪些法律意识呢?首先,应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其次。

尽管,我今年是勉强通过了资格考试,但回想起自1995年以来学习法律的经历可谓是“路漫漫起修远兮”,十五年磨了一剑,正好是红军自瑞金出发北上抗日到全国解放的时间距离。要问有什么感言的话,可以总结为以下这么一句话:“三个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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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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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案例分析大赛优秀案例

1.王某的行为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犯罪中止有两种。

作业1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第一题:山本某某,女,42岁,日本国籍。马某某,男,35岁,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参考答案:参看教材有关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事管辖权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走私毒品的。

1、《劳动合同书》规定,劳动者只要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含)以上,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赵某与县服务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刘某,安某,周某,张某成立抢劫罪的共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刘某,安某,周某成立绑架罪的共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第一以红星出租汽车公司为被告,应是违约之诉,红星出租汽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可以宏达客运公司为被告,应以侵权之诉提起诉讼,属侵权行为。第三乙对甲不承担责任。因为乙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

二:争议的问题是:小莹的行为是否够成“偷”适用:适用的法律应该是《民法通则》,小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的行为应该由其父母负责。三:结论:赵某不应该被开罚单。因为小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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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不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但其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不负责任。恋人之间无法定救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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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上有关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过失犯罪规定应如何进行处理?(2)杨某行为时的主观罪过是什么?1.答:(1)杨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1、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实害犯,结果加重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3、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

明显超出必要的限度,因此,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三、甲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罪,应依据《刑法》第14条及第234条的规定,应从轻或者减轻对甲的判决,并由甲承担乙的民事赔偿责任。乙给甲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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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肖某由于在缓刑执行期内,再次实施违反刑法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刑法第2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相对较大的反复或者他抢断,应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应当或者单处,被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学(2)作业4案例分析(每小题50分)第一题【案情】陈某,男,48岁,XX海关关长。陈某上任XX海关关长不久,经朱X(男,35岁,XX海关工作人员,陈某的下属)牵线,认识了某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方XX。为了少交税款。

除李某(未满14周岁)以外,均构成犯罪.周某、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侮辱罪,强奸罪.孔X详、胡X瑜构成强奸罪.周某、甘某的3罪为数罪并罚,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或死刑.由于周某、甘某是未成年人所以从轻处理。

周某、李某、孔某、方某纠集多人打架的行为都属于聚众斗殴;周某、李某将骑车人打伤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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