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介绍解释是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介绍解释是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主体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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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否正确?
1、广义法律:指中国法律的整体,即国家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2、狭义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包括宪法在内。二、内容不同1、广义法律。
现代汉语的“法”多指由统治者(统治集团,也就是政党,包括国王、君主),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一切规范的总称。2、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统治集团就是政党。
至于“暂行办法”“实施条例”之类的,是与立法的性质有关,具体而言,包括执行性立法与创制性立法:执行性立法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执行或实现特定法律和法规或者上级行政机关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的立法。
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
2、法规:法令、条例、规则和章程等法定文件的总称。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规也具有法律效力。3、政策: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与意志。
2、法律呢就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和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和。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律具有具体性、形象性的特点,而法却是一般的、抽象的,表现为规范性文件的法律一定是法。
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而法规是国务院、地方政府或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2、其次,效力不同。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的效力。法规是法令、条例、规则和章程等法定文件的总称。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规范性文件的涵义、制发主体、制发程序和权限以及审查机制等,尚无全面、统一的规定。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广义的规范性文件。
狭义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当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
请问什么是规范性法律文件?哪些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政策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可对特定的行为或关系产生约束或规范作用,比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这些规范具有对象的不特定性,我国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及其审查体制大体可分为五个等级。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对,指的是不能普遍、反复适用的法律文件,只能针对特定的对象一次性适用,比如司法判决、逮捕今、国家权力机关发布的个别性文件等。B项国家行政机关发布的法律文件有可能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规章”是指有规章制定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并以法定方式对外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从广义上讲,规章也是一种规范性文件,但是它不同于我们所讲的一般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属于法的范围,如宪法、法律、法规等。非规范性文件虽有法律效力,但并不属于法的范围,而只是适用一定法律规范的产物,如委任令、营业执照、逮捕证等。在不承认法院判决是法的渊源之一的国家(如中国)。
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目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
法律文件是由人大,人大常委会等有资格制定法律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由人民政府制定的法律文件一定是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不一定是法律文件。
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狭义的规范性文件。
通常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情况。广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狭义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介绍解释是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一是创制类规范性文件,即法律对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尚未作出规定,但因为行政管理需要,而制定具有新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二是解释类规范性文件,即法律对相关的行政管理事务虽有规定,但较原则、不便操作。
1、定义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表现法的内容的形式或者载体,它是普遍、多次和反复适用的法律文件;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机关在适用法的过程中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个别文件,它是各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因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是依法有权做出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对下级法院通常具有约束力。所以,司法解释属于规范性文件法律依据。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可以反复适用的法律文件。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具体执行或适用法律的过程中,针对特定主体或特定事项所作出的书面记载或公文,诸如判决书、裁定书、结婚登记证等等。其中。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可以反复适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恰恰相反,是指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不能反复适用的法律文件。例如民事判决书、裁定书。
解析: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所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这里的法律是广义意义上的,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法律规范是对于同一法律问题适用的原则及规则。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即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书和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书。狭义的法律文书。
1、意思不同: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规定性文件是指规定了具体的内容、文字、风格、数量和大小等的文件。2、制定机关不同。
如何判断是不是规范性文件
根据规范性文件性质和制定权来源的不同,规范性文件可分为三类:一是创制类规范性文件,即法律对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尚未作出规定,但因为行政管理需要,而制定具有新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二是解释类规范性文件。
但较原则、不便操作,而对其进行细化解释,但未创设新的权利义务的文件;3:指导性规范文件,即为了行政指导而制定的、对相对人没有强制力的文件。如何判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x0d\x0a\x0d\x0a如何判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须进行以下七方面的审查来判定。\x0d\x0a(一)制定主体的审查\x0d\x0a制定规范性文件是行政主体的一种行政行为,在我国能成为行政主体的只有两类组织。
二是解释类规范性文件,即法律对相关的行政管理事务虽有规定,但较原则、不便操作,而对其进行细化解释,但未创设新的权利义务的文件;三是指导性规范文件,即为了行政指导而制定的、对相对人没有强制力的文件。
二是解释类规范性文件,即法律对相关的行政管理事务虽有规定,但较原则、不便操作,而对其进行细化解释,但未创设新的权利义务的文件;三是指导性规范文件,即为了行政指导而制定的、对相对人没有强制力的文件。
单位发的审查提示不是规范性文件。要判断是否是规范性文件,可以根据发布的主体以及内容确定,规范性文件分为创制类规范性文件、解释类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规范文件,规范性文件。
规章要报国务院备案,规范性文件则不需要。可以这样说,是否以规章形式发布并报送国务院备案,是判断规章还是规范性文件的主要标准。5.地位上的区别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acbde《立法法》第八十七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八十八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如何判定行政法规的效力相关法律规定中,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规章。但现实行政法规却呈现了多种面相。而国家目前对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区分。
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区别
狭义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2、制定主体不同:(1)法律一般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民法、刑法等;(2)法规。
这是目前法学理论(主要是刑法理论)中的一种分类。按通说观点,记述性的法律条文就是法条的表述事实,只需要法官的认识活动即可确定;而规范性的法律条文所表述的事实,需要法官进行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如。
广义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规范是法的核心部分。一部法律是由多方面的内容构成的,如法的名称、立法依据,立法宗旨、法律条文中某些词汇的含义、法律公布和生效日期等。法的内容不等于法律规范,法律条文也不等于法律规范。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效力好,仅次于宪法.规范性文件有多种,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规章,自制法规,行政规章等.效力不如法律。
1、范围不同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三个的范围不一样,法律法规范围最大,包含了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单独的。2、制定人不同法律法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则是国务院制定。
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所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实际上讲的是一般规范性文件,或者称为狭义的规范性文件。这里,规章与一般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内容上看,凡是法律、法规规定以规章形式规定的事项。
“指导意见”不是行政法规,没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一、“指导意见”属于行政指导行为,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二、该行为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指导意见”不是行政法规,也没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
效力级别不同。效力最高的是宪法,然后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最后是其他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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