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案例分析大赛优秀案例:2021法学案例ZI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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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案例分析大赛优秀案例

1,甲研究所。因为李明是发明人,该发明是为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即甲研究所。2,没有。因李明在调离原单位1年以内做出与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

1)甲企业传真、乙企业报价、甲企业回复行为的法律性质。2)双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说明理由。3)乙企业发现甲企业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企业可采取何种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三:王与赵是相交多年的老朋友,2008年5月,王找到赵,说自己即将赴加拿大探望3年未见的儿子。估计可能要待上较长一段时间,家中一幅元代祖传名画留在家里不放心,带又不便,故托赵某代为保管,赵某虽知责任重大。

一、该煤矿招收工人中有违反法律行为。本案中,该煤矿招收20名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人,根据《劳动法》第99条“用人单位不得招收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因此,该煤矿在招收工人中有违反法律行为。

1)五个。①王明与李刚之间存在借贷关系。②王明与舅舅张某和女友陈红的妹妹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③李刚与其妻子俞芳之间也存在法律关系。④王明与其女友之间关于那套音响存在共有法律关系。

李某、王某的出资时间符合法律规定,白某的出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要求首次出资后,其他出资要在2年内缴齐,而案例中白某在3年内出资的约定不符合公司法要求。(2)的答案:董事会出席人数符合法律规定。

本题重心在于第(1)问,而第(1)问又是一个找错的命题。关于其解题思路,前面已多有分析,此处不再赘述。[法理详解](1)答案部分已经有较详细的阐述,此处不再展开论述。

因为卖方装运日期晚于合同规定日期,由于卖方过错导致合同违约,非违约方也就是买方有权通知卖方解除合同,并可以申请违约方给予违约损害赔偿。根据CISG和英国法,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能宣布合同无效。

每天都有不同的案例或者一天就多个案例的进行着,除了小组案例分析外还有班级对抗赛、小组自由选择案例分析等等多方面的创新。这不但能熟悉财务管理这门学科中所涉及的知识和问题。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求解

1、(1)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付连带清偿责任。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1.成立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乙公司可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定抵押。

1.XX银行在这笔贷款管理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请予以简单说明。(至少四点)⑴2006年企业出现亏损,无法足额偿还本息;⑵企业不提供担保,信用等级下降,贷款风险加大;⑶银行未进行有效的催收。

其次,你对这个问题的分析缺乏法律应有的严谨,这个问题首先应当区分是在物权法实施之前还是在其之后,因为物权法对汽车抵押权的设立时的登记修改为合同的对抗要件,而不是担保法中规定的合同的生效要件,所以,如果适用物权法。

被告赠送电饭煲是一种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害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191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

题目内容完整吗?分析甲第一次发出的为要约邀请,乙发出的为要约,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1、成立,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

1、华美厂能行使撤销权,因为大兴商场在约定的截止时间15日未答复;2、大兴商场发出的文件2属于补充的,因为在截止日期结束后才发出;3、华美冰箱厂发出文件1和大兴商场回复文件2没有使双方成立了合同关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答:1::(1)、甲、乙公司签订的定金合同生效;(2)、乙公司应当承担已交定金100万元(100/180=55.56%)55.6%责任,即。

新公司不设监事,也不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两名监事。意思就是说一定要有监事。(2)不是很清楚。不忽悠您。

(1)\(2)两问均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均明确入帐。(3)问自己去搜吧2.(1)约定无效。属于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合同法》中有规定的。(2)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这是一个典型的民事纠纷案例,并不是一个经济法案例。分析:1、乙方可以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二、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可以执行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法72、73)三、公司已经成立,不存在解散公司的问题,所以该案不牵涉公司的人格。

1若已买社会保险,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受害人的伤害属于交通事故,属赔偿范围,应得到赔偿.2不属于工伤.我国[民法]工伤指在工作时间内或在完成工作任务期间.因受害人在教师节放假期间出事,与工作无关。

最后一题解析:(1)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付连带清偿责任。乙的主张不能成立。

这是一个典型的民事纠纷案例,并不是一个经济法案例。分析:1、乙方可以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据此要求付款;另外一种看法,将“工厂开工后第二个月即如数奉还”视为约定不明确,这样,债权人可随时向债务人要求还款。该借款为一般的民间借款,无利息。案例2。农用机械股份公司的主张合法,根据公司法规定。

求助,经济法代理制度案例分析

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A.经济法B.民法C.刑法D.宪法2.李某因长期不向借款人要求还款...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4.投保人的义务五、案例分析:(每题10分,计40分)1.2000年3月。

第一题:1、王某在B公司的任职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经理不得紫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坏公司利益的活动.本题王某是A公司的董事,又是B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

例如,经济政策与经济法是否具有共通性或同一性?哪些政策分析方法可用于经济法研究?可否提炼出经济法上的政策分析方法并有效应用?等等。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不仅对于经济法学的发展很有价值。

案例分析题2006年2月,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文路留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路公司”)。四名股东的出资比例依次是35%、30%、25%和10%。甲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不设监事会。

【答案解析】(1)选项A:属于时间的经过,为事件;(2)选项B:属于法律行为,而非事实行为;(3)选项C:属于自然灾害,为事件;(4)选项D:属于侵权行为,为事实行为。

2022年8月6日的初级会计考试已然结束,深空网根据考生的考场反馈整理了《2022年经济法基础真题回忆版(8月6日)》,下面让我们一睹为快。【单选题】甲公司2021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属于经济法领域;3、合同内容不同,代理合同的内容一般为具体授权委托事项,而劳动合同为劳动相关的事项,包括工作内容和福利保障等;4、合同的性质不同,代理合同属于劳务合同,以完成某项委托为内容。

而代理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代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无论是经济法理论还是行政法学理论都没有鉴证与非鉴证划分的学说。

专利法案例分析

专利权(Patent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企业已经快速登上世界经济的舞台,并大有渐唱主角之势,很多分析者称,二三十年后世界经济将是中国...2专利是否在字面上涵盖产品,这个认定通常与法条关系不大,以发明为例,说明书本身的揭露。

研究院应当通过这个案例,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职务发明和这个情况不同,职务发明是指发明人还在岗位上,享受着单位的各项报酬和福利、占用劳动时间、直接取得岗位的资料与设备等条件。2。孙某是专利所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界定]作为主办方的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锦律师事务所受托全权处理此事。律师首先请两家公司出示他们的专利权属文件,两家公司出示的专利权属文件表明他们的专利均是外观设计专利。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

这是同日申请的问题。商标法同日申请,先使用的人获得商标权。,所以商标权归甲。专利权出现同日申请,并不考虑谁先发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明确指出:“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

2、B(“新”的技术方案)3、B4、D(A化学元素发现不是,B速算方法不是;C都不是)5、C(违背能量转化与守恒定律,这是物理学常识)案例:优先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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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础上,为了判断新颖性而对比诉争技术方案和作为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时,可以委托专利巴巴等专业代理机构进行正向比较,而不是进行反向比较。所谓正向比较,是分析作为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诉争技术方案的全部技术特征。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金某虽未与某广告公司签定书面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为金某在广告公司上班,公司按月支付报酬.(3)与一般员工不同,因为解聘总经理需懂事长提交董事会研究.参考资料。

1、单位那些地方违法了?①用人单位在社保缴纳问题上,有两处违法。一是在建立劳动关系后没有及时缴纳社保;二是缴纳社保时没有按照劳动者的工资比例;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违法。2008年1月1日。

5、患病或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可以换岗。单位不得以此解除合同。6、工伤由政府相关部门核准确定,而非单位。7、甲方规定违法《婚姻法》规定,相关约束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属非法。8、正式员工离职提前30天书面提出。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及时与劳动者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视为当事人同意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除合同期限以外的其他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本案中有几个关键点1,连续工作年限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补偿条款的规定及其解释细则,工作每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但这里还有个补偿有效期的问题。如果是1年1年签订劳动合同,则在补偿的方面。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为你进行的培训必须是专业性的技术培训,而不是用人单位的企业文化等相关的培训,否则,该类培训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认可的培训,不能适用培训条款。

企业的处理不正确,违反操作规程,可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但王某所受的工伤待遇不受任何影响。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内容逐项一一计算给王某。解除劳动合同。

1、高某与肉食加工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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