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介绍工人及代转工资要负什么责任:介绍人承担工人工资吗BNZ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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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碰到黑厂了,开除我,合同、厂牌、工资条都没有,没有书面证据该怎么办...
- 2、法律介绍工人及代转工资要负什么责任
- 3、工地死了个人老板判刑吗
- 4、人才派遣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 5、出纳员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 6、我是个农工民,到发工资了他故意不写我的名字咋办?
碰到黑厂了,开除我,合同、厂牌、工资条都没有,没有书面证据该怎么办...
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辞职方法可以参照《辞职通知书(模板)》,http://user.qzone.qq.com/376784230/blog/1361099888。如果用人单位到期不发工资,可以到工商局查询你所在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
你好同学,这种情况只能自认倒霉了,因为你没有和医院签订合同,就得不到任何保障,书面的口头的都没有,即使有你要想维权也不是简单的事。你可以直接去找老板问怎么回事,想办法要回来,其他途径不太可行。
对于拖欠员工工资,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收集并保留自己上班以及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以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时使用。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负有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上条款是规定用人单位应履行开具离职证明的法律责任。
在双方没有合同没有保险的情况下,最主要的是双方确立劳动关系。确立劳动关系双方都要提供证据,当然是空口无凭的。一般劳动者只需要提供工作证或者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就可以了。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倒闭,劳动局是没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但在用人单位破产清算时,清算组会依法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所以。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和赔偿金。
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5月18日后的),2、补交社保,3、经济补偿金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
员工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而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只要有同事愿意证明的话,那么也是可以的。如果受伤可能存在伤残等级的话,那么可以找代理人进行处理。
法律介绍工人及代转工资要负什么责任
国家政府现在有法律明确规定“拖欠工资的克扣工资的属于违法犯罪,拖欠克扣一个人的工资超过五千元的属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超过三万元或者超过十个人的属于严重违法犯罪,严重的要判刑关进牢狱。
工地出意外死亡老板一般都是会负刑事责任的,但具体的也要看实际的情况,如果工地的设施都是达到国家的标准,一般工地的老板只要积极的赔偿就不会承担刑事的责任,也不会引起各种纠纷。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都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以起诉到劳动部门。
不论老板和工人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依据《侵权责任法》,老板都是负有赔偿责任的。该法没有规定雇主向雇员是否可以追偿。但是依据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工资结算:(1)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2)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3)负责工资核算,提供工资数据。按照工资总额的组成和工资的领取对象,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
从法律上来讲,这属于两个法律关系,劳动工资纠纷问题,协商或劳动仲裁解决之,盗窃涉嫌违法。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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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死了个人老板判刑吗
三年以上五年以下。
法律主观:工地上死人,监理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要坐牢: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包工头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会进行追捕。工地发生事故死了人,包工头逃逸,并不一定构成犯罪,可能是逃避民事责任,也可能是害怕死者家属的采用极端方式维权暂时避开。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不会进行追捕。但是。
按照正常情况,只要不是大型的事故,员工出了问题受了伤,老板是不会被判刑的。
如果是因为他本身的疾病死亡的这个时候是没有责任的。
一般来说,老板需要承担大部分责任。但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还要看看到底是因为什么情况导致的工人死亡。如果是纠纷中被保安打死,那么一般就是保安付一半以上的责任,老板次要责任。如果是被老板打死的。
另一个就是一般的安全事故,也就是应该教育的有,应该有的设施有,还是出事故了,这样,项目经理的责任就很小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法律主观:工地死人了,如果属于生产安全事故且安全员未尽到相关责任导致发生的,构成犯罪需要坐牢。未构成犯罪但还是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法律分析:如果老板存在违规行为,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等罪名,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人才派遣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2、薪酬:单独立出来说是因为我看下面有些回答,说劳务派遣工和企业自己的合同工薪酬是不一样的,这点也是误解人的,按劳动法要求,是必需做到同工同酬的,当然了,有一些企业没做到,这是违法的。3、福利。
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有以下区别:1、订立合同的对象不同,正式员工和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工作地点不同,正式员工只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工作,劳务派遣不一定。
1、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的关系不同。在人事代理关系中,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有劳动法规定的义务;而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
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有以下区别:1、订立合同的对象不同,正式员工和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工作地点不同,正式员工只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工作,劳务派遣不一定。
3、风险的承担不同:劳务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人无关;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成败的风险由用工单位承担。4、资质要求不同。
编外用工在原有的人员不能承担现有的工作时,不能入编的人员可以被聘用。外聘是不由本身个人、单位聘请,是通过人才公司、劳务公司聘请的劳务工。
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有以下区别:1、订立合同的对象不同,正式员工和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工作地点不同,正式员工只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工作,劳务派遣不一定。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编外用工在原有的人员不能承担现有的工作时,不能入编的人员可以被聘用。外聘是不由本身个人、单位聘请,是通过人才公司、劳务公司聘请的劳务工。
出纳员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出纳每日的工作内容都有哪些出纳工作是会计行业招聘中的一类,出即支出,纳即收入,这句话可以用来总结出纳员每日的工作,应聘出纳人员在把握这个基本的工作前提下,对详细的日常工作,就是每天要做什么。
2、管理资金其实所谓的出纳,从字面可以看出其大意:出即支出,纳即收入。所以对资金的收付管理,是出纳最基本的工作内容。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纳的工作已经不单纯是现金的收付了,额外还有承兑汇票的背书。
收款员(收银员),从其工作职责、方式、要求,及其他们自身应具有的素养等方面看,与会计机构的专职出纳人员有很多共同之处。他们的具体工作是处理货币资金和各类票据的收入,确保经手的货币资金和票据的安全性与完整。
通常,单位财务公章和法人名章要实行分管,交由出纳员保管的出纳印章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各种票据要办理领用和注销手续。出纳工作内容出纳,就是负责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其中还包括很多相关的琐碎的工作内容。
从事出纳工作的的人员,做好出纳工作的前提是具备熟练高超的业务技能及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那么出纳人员主要负责哪些工作?出纳的工作内容(1)货币资金核算:①办理现金收付。②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③登记日记账。
4、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外汇出纳业务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际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外汇出纳也越来越重要。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
四、出纳工作内容及具体流程简单地说,出纳员工作的具体对象就是货币资金。所以,处币资金的收付业务就是出纳员最主要、最核心的工作。了解具体的,是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的必要前提。
5、认真按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及银行存款帐,做到日清月结,按月核对银行余额,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6、负责及时按发票开具流程开具发票和收据,每月按时完成抄报税工作,维护开票软件,保证其正常运行。7、负责协助制定财务管理流程。
公司常用出纳职位进行公司资金往来的结算,公司在业务发展中会有各种各样的资金往来,而出纳能够很好的帮助公司理清资金往来的数据,建立清算制度,同时也会帮助企业核算往来的款项用来防止坏账损失。
我是个农工民,到发工资了他故意不写我的名字咋办?
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包工头在你所干活的工地上承包活,肯定他的身伤信息都留在公司的,你可以上公司去找关于他的信息,自己处理不了就直接报警处理就好。
不管写谁的名字,都有另一半一份,不一定要把名字写上去的,只要产权登记时间是在结婚后就行了!是你不懂新的婚姻法,只要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又能证明是对方父母出资的。
厂里老板不发工资,建议您向老板讨要工资,如果老板拒不支付,您可起诉到相关部门。
就算依法讨薪,赢了官司,钱不但仍然要不到(法院不可能把自己的钱拿来替老赖付你薪酬),还得倒贴黄瓜二条(倒贴伙食车船费误工费等)。为了讨回辛苦一年赚来的工资,农民工兄弟可谓费尽心机,讨薪的手段也在不断地翻新,有集体下跪讨薪的。
结果老板不给工钱。劳动局会受理吗?可以明确的回答你会的,你先去找老板,你说老板你不给我们结工资,就不叫我们干了,你要给我们公司老板说没有钱或者各种理由推辞的话,你说你不给我,我们就去劳动局告你。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
方法很多:1、第一找地方劳动局,上门登记一下,只要你告诉他总包是什么公司,或者工地是什么名字让他们帮你联系,一找一个准。2、直接到工地找总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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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形式意义的刑事诉讼法是指和形式意义上的法律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