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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介绍解释是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规范性法律文件指对人们的行为有普遍的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宪法和法律,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单行条例等等。规范性法律文件适用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则适用于特定的人。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反复适用。

宪法是高于其它法律部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法律,即有立法权的机关发布,一般指这些部门,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国务院及各部委,省级人大及常委会,省级政府,省及政府所在地的市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全国十六个)这些机关是有立法权的。

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可对特定的行为或关系产生约束或规范作用,比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故名称为规范性文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裁判文书引用规范性法律文件,同时适用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第四条民事裁判文书应当引用法律、法律解释或者司法解释。对于应当适用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答案】:D本题考查法理学常识。法律文件,可以分为规范性文件与非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指的是,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抽象的、可以反复适用的并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文件形式。

其他规范性文件就是平常所经常看到的红头文件。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它一般包括--宪法,民事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规章)狭义的法律。

政策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吗

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①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表现法的内容的形式或者载体,它是普遍、多次和反复适用的法律文件;②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机关在适用法的过程中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个别文件。

如宪法、法律、法规等。⑵非规范性文件虽也有法律效力,属于法律文件,但不属于法的范畴,而只是一定法律规范的产物。⑶二者区分的标准在于它适用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或事还是特定的人或事。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可以反复适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恰恰相反,是指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不能反复适用的法律文件。例如民事判决书、裁定书。

而且党内文件政策不是法律,不符合普遍性原则,也没有《党务诉讼法》指导操作党务诉讼,更没有司法机关受理。

2、法规:法令、条例、规则和章程等法定文件的总称。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规也具有法律效力。3、政策: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与意志。

2、法规:法令、条例、规则和章程等法定文件的总称。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规也具有法律效力。3、政策: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与意志。

⑴规范性文件属于法的范畴,如宪法、法律、法规等。⑵非规范性文件虽也有法律效力,属于法律文件,但不属于法的范畴,而只是一定法律规范的产物。⑶二者区分的标准在于它适用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或事还是特定的人或事。

狭义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目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

自治法规则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针对经济特区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判断

制订的机关不同。法律的制订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完成的;法规的制订可以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来完成,也可以由部一级主管机构来完成。

行政法规是中国法律层次的一个划分,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法律的授权,制订并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

一般只是对特定社会关系作出的规定。条例是由国家制定或批准的规定某些事项或某一机关组织、职权等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也是指团体制定的章程。它具有法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

二、经济法的渊源: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第九条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

二、经济法的渊源: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是经济法的主要渊源。

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制定的。  规章是国务院部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及地方政府制定的。注意: 1、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效力低于法律。 。

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行政法规的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是国务院所属的各部、委员会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数量较多,也是经济法的渊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一般要经过四个阶段:1、提出立法议案。2、审议立法议案。3、表决和通过立法议案。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不属于法律的范畴?

3、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属于规范性文件,具有法律文件的性质,在实施过程中与法律的效力一致,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应当把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同法律一样列为法律依据。4、政府颁布的条例属于政府规章,不是法律。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非规范性文件虽也有法律效力,属于法律文件,但不属于法的范畴,而只是一定法律规范的产物。2.二者区分的标准在于它适用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或事还是特定的人或事。

规范性法律文件指对人们的行为有普遍的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宪法和法律,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单行条例等等。规范性法律文件适用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则适用于特定的人。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反复适用。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非规范性文件虽也有法律效力,属于法律文件,但不属于法的范畴,而只是一定法律规范的产物。2.二者区分的标准在于它适用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或事还是特定的人或事。

(2)规范性文件属于法的范围,如宪法、法律、法规等。 (3)非规范性文件虽有法律效力,但并不属于法的范围,而只是适用一定法律规范的产物,如委任令、营业执照、逮捕证等。

不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虽有法律效力,但并不属于法的范围,而只是适用一定法律规范的产物,如委任令、营业执照、逮捕证等。我国法院判决不同于英美法系的判例,由于只是对同类案件具有指导意义。

(2)规范性文件属于法的范围,如宪法、法律、法规等。(3)非规范性文件虽有法律效力,但并不属于法的范围,而只是适用一定法律规范的产物,如委任令、营业执照、逮捕证等。

规范性文件属于法的范围,如宪法、法律、法规等。非规范性文件虽有法律效力,但并不属于法的范围,而只是适用一定法律规范的产物,如委任令、营业执照、逮捕证等。在不承认法院判决是法的渊源之一的国家(如中国)。

⑴规范性文件属于法的范畴,如宪法、法律、法规等。⑵非规范性文件虽也有法律效力,属于法律文件,但不属于法的范畴,而只是一定法律规范的产物。⑶二者区分的标准在于它适用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或事还是特定的人或事。

规范性法律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红头文件)的区别

规定性文件是指规定了具体的内容、文字、风格、数量和大小等的文件。两者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意思不同: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机关、团体、组织制发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因其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性质。

狭义的“红头文件”是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

(4)规范性文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这道理很不错,好好写能长知识。我国法律主要作为原则性的规范,政策起引领性的作用,红头文件主要根据政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相关规定做进一步许可和限制他们相互补充,互为依托,构建了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体系。

1、范围不同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三个的范围不一样,法律法规范围最大,包含了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单独的。2、制定人不同法律法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则是国务院制定。

狭义的“红头文件”是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法律用语所称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公众所关心关注的。

红头文件是紧要性的文件,而且是一定要着重紧急完成的。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属于同一效力位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出现冲突的话,由下面的方式进行选择地方性法规或者部门规章:1.先由国务院裁决,如果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

这是目前法学理论(主要是刑法理论)中的一种分类。按通说观点,记述性的法律条文就是法条的表述事实,只需要法官的认识活动即可确定;而规范性的法律条文所表述的事实,需要法官进行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如。

什么是指导性文件?什么是规范性文件?

二是解释类规范性文件,即法律对相关的行政管理事务虽有规定,但较原则、不便操作,而对其进行细化解释,但未创设新的权利义务的文件;三是指导性规范文件,即为了行政指导而制定的、对相对人没有强制力的文件。

目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所以法律、法规、规章都是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法法》第78、79、80、82条。

狭义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2、制定主体不同:(1)法律一般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民法、刑法等;(2)法规。

目前这类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非常之多,例如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所以法律、法规、规章都是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法法》第78、79、80、82条。

也可以确定自公布之日起一定期间后施行;另外从各级政府已经发布的文件也可以看出,要么是立即执行,要么就是确定自公布之后一定期间后施行。政府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一般仅仅是行政文书,对一定范围的人或事有约束力。

规范性文件,一般包含外部性、普遍适用性、反复适用性三个特征,即同时符合这三个特征的文件。

\x0d\x0a二是解释类规范性文件,即法律对相关的行政管理事务虽有规定,但较原则、不便操作,而对其进行细化解释,但未创设新的权利义务的文件;\x0d\x0a三是指导性规范文件。

法律: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行政法规:第五十六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能够反复适用的行政措施、决定、命令等行政规范文件的总称。规范性文件失效,是指规范性文件到达规定有效期限后,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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